信用卡欠錢不還,最壞的結果是什么?
時間:2022-07-06 15:18:02 查看:
透支信用,就是靈魂“破產”,一處失信,將處處受限。
此前,多個地區發布“老賴地圖”,用戶只需拿出手機,輕輕一點,便可知道身邊有沒有老賴出沒,以及自己的周圍是否有親戚朋友欠錢不還,對于失信人員,老賴將徹底暴露在人們的生活圈。
“老賴”在法律意義上,正式名稱為“失信被執行人”,由于國內欠人錢財卻賴著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的債務人廣泛存在,最高人民法院先后采取了許多政策與行動來打擊整治。
通過法律制裁能對老賴起到一定的限制作用,但是很多人對于欠錢不還的后果仍然不夠了解,尤其是部分信用卡的持卡人,欠錢不還的現象非常普遍,那么,信用卡欠錢不還,最壞的結果會是什么?
首先我們要明確,信用卡欠錢不還會對征信造成嚴重的影響。央行二代證信上線以后出現了許多新的變化,在舊版的央行征信報告中,過往不良記錄的展示是5年,良好記錄展示2年,而在更新后,個人信用報告展示“5年還款記錄”,能夠更好地展示信息主體的信用狀況。
此外,新版信用報告對“最近半年月均應還金額”,增加賬戶種類區分后的展示維度。這一項的改動,能更清楚的看出每個月的還款金額是多少。也就是說,以后持卡人每個月的還款記錄以及違約情況,將清晰地體現在新版信用報告中。
一旦信用卡欠錢不還,個人征信上將會產生污點。作為盈利機構,銀行并不會關心你因何種原因而無法還款;在銀行面前,所有人一律平等。
所以,只要持卡人出現逾期或欠錢不還的情況,將會上報央行征信系統,影響你貸款買房買車,無法辦理銀行相關業務,甚至不能購買機票,不能購買動車票,甚至也會成為一名“老賴”。
未來,“征信”尤為重要,所有的不良記錄都將伴隨著你,一個信用不好的人,將處處受限。
2013年,中國銀行業協會銀行卡專業委員會頒布的《中國銀行卡行業自律公約》要求:發卡銀行向持卡人明確計息規則,提供還款“容時容差”服務,并增加還款提示等。種種要求均是為了給持卡人充足的還款期限,避免非人為因素導致無法還款行為的發生。
即便銀行給了緩沖期,在現實生活中,因信用卡欠下巨額欠款而被起訴甚至被抓的新聞,我們也沒少見。一般的信用卡逾期,并不會構成犯罪這么嚴重的后果,銀行只是會強制持卡人還款。
欠信用卡錢不還,只有在某種情況下可以構成信用卡詐騙罪,信用卡詐騙罪是詐騙罪的一種,并不是因為欠款犯罪,而是因為詐騙犯罪,面臨坐牢的風險。
在這里,「支付百科」先跟大家解釋一個名詞“惡意透支”,刑法第196條規定: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,并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后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,應當認定為“惡意透支”。
2018年11月,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下發《關于修改〈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〉的決定》》(下稱《決定》),對原有司法解釋中惡意透支型信用卡詐騙罪的規定進行系統修改。
其中,對惡意透支型信用卡詐騙罪的定罪量刑標準進行上調成為《決定》亮點之一,規定自2018年12月1日起,惡意透支型信用卡詐騙罪由原來的1萬元改為現在的5萬元。
惡意透支信用卡入罪門檻的提高并不意味著放縱犯罪,只要透支金額達到了可以判刑的標準,依然會受到法律的制裁。當前,隨著信用卡的日益普及,使用信用卡消費的人群逐漸增多,由于許多人的還款能力和財務管理能力相對較低,惡意透支的犯罪率也在逐年增加。
「支付百科」在此也提醒大家,信用卡是把雙刃劍,合理使用信用卡,不要盲目的過度消費,給自己后期還款造成太大壓力,任何情況下不要想著躲債,更換聯系方式或者地址,實在沒有辦法甚至可以辦理分期或者通過最低還款的方式。
信用卡透支消費是一種銀行短期借貸行為,有借有還,再借不難,否則,將要承擔嚴重后果。如果不想成為老賴,就按時還款吧。